一、獎助緣起與宗旨:
1.為紀念前臺灣師範大學國文系教授、華梵人文科技學院院長(華梵大學前身)、元智大學人文社會學院院長、嘉南藥理大學名譽講座教授田博元先生,特設置「田博元教授紀念獎學金」(以下簡稱為本獎學金),鼓勵努力進德修業之碩、博士學生。
2.田博元教授擔任本會理事,於嘉南藥理大學儒學研究所任教期間,推廣儒家思想、指導博碩士論文竭盡心力,傳承信念,堪為表率。
二、辦理單位:中華民國孔孟學會。
三、執行期間:
本辦法自111年6月15日經「田博元教授紀念獎學金審議委員會」審訂實施,至114年5月31日止。
四、申請資格:
凡經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大學之碩士班、博士班之研究生,不限年級、國籍,以單篇寫作論文申請,且該篇論文未獲其他獎助,皆可申請。
五、獎助名額及金額:
第一名,新臺幣壹萬元整、獎狀乙幀。
第二名,新臺幣捌仟元整、獎狀乙幀。
第三名,新臺幣陸仟元整、獎狀乙幀。
佳作,貳名,每名新臺幣參仟元整、獎狀乙幀。
六、獎助論文主題:
以孔孟學術思想為範疇,論文題目自訂。
七、申請辦法:
於113年8月10日前,檢具下列文件,向本會提出申請︰
(一)申請表(格式如附件一)乙份。
(二)在學證明文件影本乙份。
(三)單篇論文電子檔(15,000字以上、20,000字以下,格式如附件二,含中文摘要300至500字、 關鍵詞3至5個)。
※提供文件不完整者,視為不合規定,不予審核。※
八、審查與公告
由本會設置審查委員會匿名審查之,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得獎人,並於113年9月20日前在中華民國孔孟學會網站公告周知。
九、版權與相關義務
本會對得獎論文內容有轉載權,得獎者不得另行投稿其他刊物。
本獎學金受獎者應出席頒獎典禮,旅宿費用自行負擔。
十、其他注意事項
申請本獎學金之單篇論文,如有抄襲、剽竊、一稿多投等不當研究行為,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,本會得取消資格,並追回全數獎助金額暨獎狀。違反《著作權法》,則自負民事損害賠償及相關刑責。本辦法經審議委員會會議討論通過,並陳請理事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修正公布之。